為加強稅收監管,彌補信息缺口,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日前公布并施行。
對于《規定》出臺的必要性,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介紹,與傳統經濟形態不同,平臺經濟呈現出強流動性和高虛擬化特征,稅收監管缺乏有效信息,加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缺乏關于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的具體規定,稅務機關無法及時全面掌握相關涉稅信息。
因此,建立健全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制度,將提升稅收服務和管理效能,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據了解,《規定》的出臺有助于推動部門協同共治,及時發現平臺“內卷式”競爭、虛假“刷單”騙取流量等不當經營行為,從而促進互聯網各類經營主體合規經營、有序競爭。
《規定》實施后將對相關納稅人稅負產生怎樣影響?據介紹,依法履行涉稅信息報送程序性義務的互聯網平臺企業、平臺內絕大多數合規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稅負不會變化。同時,平臺內眾多中小微企業和低收入從業人員因可享受稅收優惠,其稅負不會變化。
國家稅務總局介紹稱,前期在部分省市開展的試點表明,絕大多數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稅收負擔不會因信息報送而增加,而存在隱匿收入等情況的經營者,其稅收負擔會回歸正常水平。
此外,根據《規定》,在互聯網平臺內從事配送、運輸、家政等便民勞務活動的從業人員的收入信息免予報送,主要考慮到這部分從業人員的收入因依法享受各種稅收優惠,基本無須納稅?!兑幎ā吠瑫r明確,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在規定施行前的涉稅信息,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不需要報送。
為減輕互聯網平臺企業報送負擔,互聯網平臺企業按照規定已填報的涉稅信息,不需要重復報送;通過信息共享能夠獲取的涉稅信息,稅務機關不得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重復報送。
此外,《規定》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于今年10月份第一次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將“點對點”對接互聯網平臺企業,幫助企業順利完成首次報送涉稅信息的工作。
(編輯:曹靜 涂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