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站6月4日消息,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國家林草局日前聯合出臺意見,進一步健全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意見提出,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為在重點流域干流建立統一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上述五部門還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大江大河干流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
優化激勵約束政策
意見提出,推動建立覆蓋更加全面、權責更加清晰、方式更加多元、治理更加高效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現生態產品供給地與受益地良性互動,真正讓保護者、貢獻者得到實惠。健全獎罰分明的制度機制,堅持“誰污染、誰治理,誰保護、誰受益”,強化激勵約束,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生態文明建設。
在重點任務方面,意見提出,中央層面統一建立大江大河干流補償機制。對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干流,中央層面建立統一的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干流入境、出境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變化以及本省干流全部斷面水質較以前年度變化情況,統一核算各省出資或受償金額,實現經濟利益省際合理橫向轉移,體現生態產品價值導向。
地方層面自主深化重點流域補償機制建設。流域省可在中央層面建立統一機制基礎上,選擇具備重要生態服務價值、受益主體明確的流域,自主協商開展跨省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并積極開展覆蓋全轄區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已經建立機制的,要按照協議要求,細化責任義務,強化精準保護,抓好協同合作,推進長效化運行,不斷鞏固成效。
在優化激勵約束政策方面,意見明確,堅持結果導向,進一步突出獎勵差異性。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對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工作質效高的省給予獎勵。財政部要會同相關部門完善中央獎勵資金的使用范圍和方式,各地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按規定用于與流域保護相關的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治理修復、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要加強補償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強化績效結果應用,對因落實保護治理責任不力、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等影響下游省的,中央財政可采取扣減資金等措施。
創新資金使用管理措施
五部門發布的方案明確,到2027年,長江、黃河干流統一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成并穩定運行,主要一級支流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全面覆蓋長江、黃河等重點流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補償內容更加豐富、方式更加多樣、標準更加完善、機制更加成熟。
在主要措施方面,方案提出,統一核算補償資金。分別從空間、時間兩個維度,依據各省干流入境、出境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變化以及本省干流全部斷面水質較以前年度變化情況,統一核算各省出資或受償金額。根據政策效果適時調整補償資金規模。水質指標選取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三項污染物指標,權重分別為30%、30%、40%。
同時,創新資金使用管理措施。補償資金按規定用于本地區與流域保護相關的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治理修復、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受償省應創新資金使用管理機制,及時主動通報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在規定時限內組織開展項目績效評價,確保資金支出安全、規范、及時、有效。
(歐陽劍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