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財政部網站公開《關于強化制度執行 進一步推動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提質增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落實資產管理職責、夯實基礎管理工作、規范資產管理行為、推動資產盤活利用、用好一體化系統等舉措。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涉及面廣、類型多樣、情況復雜。《通知》提出,夯實基礎管理工作,確保家底清晰準確。各主管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做好各類資產登記和核算,所有資本性支出應當形成資產并予以全程登記,準確完整登記資產信息卡,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要求,及時準確進行會計核算,避免已取得或已處置資產不做賬務處理、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未按照規定轉入相關資產、無形資產未按照規定入賬等問題。要落實資產定期盤點制度,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確保賬實、賬卡、賬賬相符。
此外,《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標準配置資產,嚴禁違規超標準配置資產;沒有明確規定配置標準的,要結合單位履職需要、資產存量、使用狀況和財政承受能力,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合理配置。
在推動資產盤活利用方面,《通知》提出各單位要優化在用資產管理,最大限度發揮在用資產使用價值,切實做到物盡其用。要及時掌握資產閑置、低效運轉等使用情況,建立待盤活資產臺賬并動態更新,結合資產實際情況制定盤活方案。
中央財經大學國有資產運營研究中心主任、財政稅務學院教授肖鵬表示,新規的出臺,對于明確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和使用單位在資產管理中的職責權限,從源頭上摸清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家底,從管理上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配置,從使用上盤活行政事業單位的存量資產,從處置上防止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流失,從報告上反映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綜合情況,推動跨部門的資產調劑和共享共用,用信息化技術賦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具有很強的規范價值和實踐操作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