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明確表示,組織者或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屬于傳銷。
是不是涉嫌傳銷相信大家心里早已有了自己的答案,可是面對記者的疑問,一位業務經理依然振振有詞,給記者講起了直銷和傳銷的區別。
業務經理:傳銷是沒有證的,國家不允許的,要打擊的。
記者:只是一個證的區別。
業務經理:就是一個證的區別,有了這個證就是直銷,沒有這個證就是傳銷。
業務經理所說的證,就是掛在隆力奇全球直銷總部內的直銷牌照。記者在商務部網站查詢發現,隆力奇于2009年7月獲得直銷牌照,開展的業務范圍僅限江蘇省和云南省部分地區。批準直銷產品為2類31種,均為化妝品和保健食品。照直銷學員的說法,隆力奇現在直銷的產品遠不止獲批的31種。
按照商務部的規定,直銷企業要進行直銷信息披露,江蘇隆力奇集團網站上也明確了“直銷人員計酬辦法”。賺多少錢,要看銷售金額,金額越高,獲取銷售傭金的百分比越高。計酬辦法也明確,該計酬制度中不存在團隊計酬以及通過發展人員謀取非法利益。然而業務經理介紹的實際情況卻恰恰相反。
業務經理:因為你占了個位置,有人在你下面,這些人你都不認識,但是他們在為你賺錢,就等于是你的存款機。
“占了位置”就能穩賺不賠,就能有一幫人成為自己的“提款機”。這樣的說法的確誘人,但是這樣容易的“直銷模式”與傳銷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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