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重大事項別再只用“一句話”
上周,一些處于停牌中的上市公司在其公布的重大事項進展公告中,不同程度地披露了相關事項的內容。
對于習慣了上市公司因重大事項停牌卻僅披露“一句話”的投資者來說,這種有一定信息含量的公告無疑讓人欣慰。無論出于怎樣的考慮,機械地應付信息披露要求并不明智。
目前A股市場上的重大資產停、復牌公告大量充斥著“由于資產重組事項需進一步咨詢、論證,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或“重大事項相關條件還不成熟,公司股票將復牌”這類僅有一句簡單的介紹沒有更多信息量的內容。類似的機械式的公告意義不大,并且一旦事項終止,投資者也就失去了一個了解公司經營思路的機會。
不過,吉鑫科技近期的重大事項進展公告有了點“新意”。吉鑫科技于4月初因籌劃重大事項而停牌,上周由于“該重大事項的推進并未取得相關進展”,吉鑫科技決定終止這一重大事項。但在復牌公告中,吉鑫科技披露稱“本次籌劃的資產購買重大事項具體為:一家境外風電設備制造企業擬出售其位于歐洲和中國的相關資產,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間,公司對擬出售的資產和業務進行了盡職調查、資產評估和現場考察等工作,并與擬被收購的相關業務的管理團隊進行了交流”。
不僅是吉鑫科技一家上市公司,國機汽車、新南洋等上市公司也均在上周發布了含有實質性內容的重大事項進展公告。其中,國機汽車披露了資產重組的基本思路,而新南洋則披露了具體的擬注入資產。
實際上,深、滬交易所對于上市公司重大事項停牌的信息披露格式都有具體要求。其中主要包括:在第一次的停牌公告中應該說明重大事項的類別或基本情況,例如重大資產重組、重大合同或控制權變化等;而在終止籌劃重大事項并復牌的公告中,應該說明重大事項的基本情況及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間所做的工作。
如果嚴格按照深、滬交易所的要求來考察,目前大多數上市公司所采用的一句話帶過式的重大事項停、復牌公告恐怕都有敷衍之嫌。而上市公司不喜歡詳細披露重大事項的主要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大類:一是擔心重組信息本身或媒體的報道對復牌后公司股價產生巨大影響,二是基于市場競爭的商業秘密考慮。
對于第一點擔心,由于投資者看到上市公司公告時公司股票正處于停牌狀態,此期間向投資者說明重大事項的內容,理論上并不會增加股票復牌后所面臨的波動幅度。至于第二點理由,參考吉鑫科技的例子,在實際操作中顯然也能找到既能照顧參與重大事項各方的利益,又能保障投資者知情權的方法。
上市公司應該重視每一次信息披露,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披露重大事項別再只說“一句話”。因為讓投資者了解更多的信息,不僅不會損害上市公司、投資者的利益,反而會增進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了解,可在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間建立更好的良性互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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