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頻發防不勝防地陷“人禍”甚于“天災”
外表看似結實可靠的混凝土地面,為何會突然塌陷,而且往往一塌就會形成“吃人”“吞車”的數米深大坑?
武漢理工大學道路與橋梁工程博導楊吉新教授告訴記者,地面塌陷成因復雜,但拋開地質結構、極端天氣等客觀因素,施工不當往往是地陷的直接誘因。如工程基建中,“施工區沒有做好截水措施,大量抽排地下水,就極易造成周邊區域地下水位下降,發生大面積塌陷”。
他說:“地陷可分成自然塌陷和人為塌陷兩大類。前者系地表巖、土體受地下巖溶發育影響向下陷落而成;后者則是因不合理開礦、工程建設等人為作用導致。”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城市基礎建設缺乏系統規劃,地表反復被“開膛破肚”,造成地下管網錯綜復雜,后續管理維護無法跟上。一旦管線老化,滲漏水或暴雨沖刷土壤就容易出現塌陷。
國家安監局總工程師黃毅曾指出,一些城市建設過程中,對地下管網缺乏統一的設計和管理,因而造成一些局部的坍塌,甚至造成管路破裂和燃氣泄漏,影響周邊居民安全。
防治重在“建管”結合
市政工程往往管理復雜,職責不清,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發生事故,往往找不到責任主體。今年5月,江西撫州一女孩在人行道上掉入突然塌陷的滲坑,多處受傷。事后,包括排水、道路、電力等涉及部門紛紛認定自身沒有責任,令她投訴無門。
專家認為,相關職能部門亟須改變傳統的“重地上、輕地下”,“重建設、輕管護”的建設觀念,否則“防治地陷技術再好,也派不上用場”。
楊吉新說,今后市政基礎建設項目,涉及地下施工的各個流程環節,應詳細登記以便核查,同時明確相應道路、管網的安全性檢測、維護的職能部門,避免出現問題時責任不清的情況。
業內人士建議,在設計各類地下施工的工程項目中,最好能形成從前期規劃、場地施工到后期維護,地質結構類領域專家能全程參與的機制,對于工程量大、施工難度高的項目,針對可能出現的地表塌陷,需強制性地進行風險評估和制訂預案。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